蘇教評院函〔2021〕28号
省教育評估院關于做好2022年
師範類專業第二級認證申請工作的函
各有關高等院校:
為做好2022年省師範類專業第二級認證申請工作,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學評估中心的部署和《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師範類專業認證第二級認證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蘇教評〔2018〕2号)等文件精神,現将省師範類專業第二級認證申請工作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一、申請對象
省内普通高校已有三屆畢業生的本科師範類專業。
往年已提交認證申請但未獲受理的專業需重新申請。
二、申請時間
申請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15日。
三、申請程序
(一)專業自評
各申請專業認真學習《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師範類專業認證第二級認證實施辦法(試行)》,牢固樹立認證工作“主線”和“底線”意識,緊緊圍繞影響人才培養質量的關鍵因素和環節,對照認證标準和最新的《自評報告撰寫指導書》,開展創建工作,嚴格進行專業自評,認真準備申請材料。
(二)學校審核
各院校要加強師範類專業認證工作的規劃和統籌,按照“成熟一個認證一個”的工作原則,嚴把審核關,優先推薦創建成效顯著和辦學條件支撐度高的專業,每個學校申請的專業數一般不超過3個。要加強對狀态數據的審核,确保提交的數據及相關的材料客觀準确,提高認證工作質量。
(三)文本材料報送
各院校按照“一專業一申請”的原則報送認證申請材料。材料清單如下(式樣見附件1-4):
1.江蘇省師範類專業第二級認證申請書(含封面、學校及專業聯系人、學校及專業簡介、培養目标和畢業要求等)
2.專業建設工作報告
3.專業基本狀态數據表
4.專業認證自評報告(分項自評報告)
各院校将申請材料分别以word和pdf格式,按清單序号打包成兩個文件夾,統一發送至郵箱:jsssfzyrz@163.com。
四、認證安排
我院将按照《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師範類專業認證第二級認證實施辦法(試行)》和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學評估中心的具體要求,組織專家對各校提交的專業認證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專業,進入後續認證階段。
認證受理情況和現場考查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未盡事宜,請與我院師範類專業認證項目負責同志聯系。聯系人:許慧025-83335259,邱白麗025-83335263。
附件:1.江蘇省師範類專業第二級認證申請書
2.專業建設工作報告
3.專業基本狀态數據表
4.專業認證自評報告(分項自評報告)
省教育評估院
2021年9月13日
附件1
江蘇省師範類專業第二級認證申請書
江蘇省教育評估院:
根據《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師範類專業認證第二級認證實施辦法(試行)》(蘇教評〔2018〕2号)有關認證申請資格的規定,并對照《江蘇省 教育專業認證标準(第二級)》進行自評,我校(院)認為已經達到規定的标準,現申請對該專業進行審核與考查。申請認證專業:
我校保證本申請書填寫内容及所有附件材料完全屬實,保證按照《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師範類專業認證第二級認證實施辦法(試行)》及各項文件要求,規範參加認證,并嚴格遵守認證工作各項紀律要求,不探聽評審相關信息,不拜訪專家或以各種形式請托關照。
學校負責人簽字:
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撰寫說明
一、申請書基本内容
1.滿足《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師範類專業認證第二級認證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基本條件。
2.提供材料說明專業能夠達到認證的底線要求。如果沒有達到,即可判定專業無法滿足認證标準要求,将不被受理參加認證。
二、申請書撰寫基本要求
1.申請書應包括專業達到認證基本條件與底線要求的相關材料。具體内容參見本文件相關部分。
2.為便于專家審閱,申請書内容應突出重點,簡潔清晰。不應包含與申請要求無關的材料,特别是不應羅列專業标志性成果。
3.專業應承諾提供的材料真實可靠。
4.正文部分字數不超過10000字。
三、申請書中有關底線材料的說明
1.師範類專業認證要求接受認證專業采用面向産出的教學評價方式,産出是指師範生畢業時達到的能力要求。申請書必須提供全體畢業生達到專業依據認證标準制定的畢業要求。
2.師範類專業認證要求專業必須建立基于評價的教學質量持續改進機制,申請書必須提供專業已建立的面向産出的評價機制的相關說明與支撐材料。
申請書正文
一、學校及專業聯系人
申請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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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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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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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務 部門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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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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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号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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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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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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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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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号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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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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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工作 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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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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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号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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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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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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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校及專業簡介
1.學校簡介
簡要介紹學校的曆史沿革、發展現狀(不超過500字)。
2.專業概況
(1)專業發展曆史沿革。隻需提供開辦的時間,專業沿革中的重要變化。不需提供辦學條件與曆史上的貢獻與成果。
(2)最早一屆畢業生的畢業年份。如果是非連續培養,應提供最近的連續培養畢業生的開始年份。
(3)同一名稱專業下若執行不同的培養方案,或在生源、辦學條件不同的校區或學院辦學,需說明。
3.專業或所在院校參加認證情況(已參加過認證的專業或專業所在院校有其他專業參加認證的填寫)
(1)最近一次認證的時間、結論與認證報告提出的問題。
(2)問題改進情況,包括改進措施及改進措施效果的分析報告。
注:如首次申請參加認證的專業,所在院校有其他專業參加過認證,院校因此開展了完善質量保障制度等整改工作,對拟申請參加認證專業有所幫助,可在此處說明有關情況。
三、培養目标和畢業要求
1.培養目标
學校定位與專業培養目标原文(需明确該目标出自于哪版培養方案)。
2.畢業要求
(1)專業制定的畢業要求原文(畢業要求與培養目标應出自同版培養方案);同時一并列出畢業要求指标點(觀測點)原文;
(2)說明本專業畢業要求對認證标準畢業要求的覆蓋情況。
四、面向産出的課程目标達成評價機制和畢業要求達成評價機制(不超過7000字)
1. 根據認證标準中“質量保障”項的要求,給出課程目标和畢業要求達成情況評價機制的整體表述,主要說明:(1)評價工作責任機構、責任人和主要職責;(2)評價對象和評價周期;(3)評價過程(包括評價數據收集的内容、方法和來源;确認這些評價數據與課程目标相關性);(4)評價方法(針對各類課程目标采取的方法);(5)結果使用要求;(6)證明評價機制存在的制度性文件。
2. 說明評價所采用數據的合理性。包括數據内容、數據來源、收集方法,特别需要說明如何确認這些數據與學生的哪些能力表現相關。數據不應該是未經過學生能力相關性分析的考試/考核原始數據或這些數據的簡單計算加工結果,也不應該是小規模調研的結果。專業核心課程考試/考核内容、方式合理性審核的原始記錄在附件中提供。
3.描述課程目标達成情況評價機制的運行情況。需說明:(1)最近一次用于各項畢業要求指标點(觀測點)達成情況評價的課程一覽表;(2)提供6-8門課程(申請參加第二級認證的專業至少提供2門學科專業課程、2門教師教育課程和2門實踐課程)的課程目标達成情況評價報告(包括課程目标、課程目标與畢業要求觀測點的對應關系、評分标準、評價方法、評價依據和評價結果)。
附件
1.最近一屆畢業生完整執行的培養方案,以及在校生正在執行的培養方案。
2.專業核心課程(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四-3項中涉及的課程目标達成評價舉證的6-8門課程)的教學大綱,專業核心課程最近三年的考試/考核内容(例如試題、設計報告要求等),以及最近一次對專業核心課程的考試/考核内容、方式合理性審核的原始記錄。
3.證明課程目标和畢業要求達成情況評價機制存在的制度性文件。
4.最近三屆畢業生的就業情況清單(包括就業地區、就業單位、單位性質、是否從事幼教/基礎教育/中等職業教育/特殊教育等基本信息)。
附件2
專業建設工作報告
一、專業建設及創建自評工作
簡要介紹專業建設情況,開展創建工作以來采取的措施(尤其是領導組織的建立和學習培訓的開展)和取得的成效(包括培養方案的修訂,實訓條件和師資隊伍的改善等方面)(不超過2500字)。
二、存在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請對照标準簡要分析專業自評中發現的問題與不足(不超過1000字)。
三、改進規劃及措施
請針對自評中發現的問題與不足,簡要描述改進規劃和措施(不超過1000字)。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其他需要說明的與認證相關的問題(不超過500字)。
附件3
專業基本狀态數據表
專業基本情況 |
維度 |
序号 |
監測指标 |
數據(分年度) |
2019 |
2020 |
2021 |
基本情況 |
1 |
本專業專任教師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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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在編教師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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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外教師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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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該專業招生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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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該專業在校生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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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該專業畢業生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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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該專業授予學位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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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基本數據 |
維度 |
序号 |
監測指标 |
數據(分年度) |
2019 |
2020 |
2021 |
課程與教學 |
1 |
教師教育課程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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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文社會與科學素養課程學分占總學分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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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學科專業課程(支撐幼兒園各領域教育的相關課程)學分占總學分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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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與實踐 |
4 |
教育實踐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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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實習生數與教育實踐基地數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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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隊伍 |
6 |
生師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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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教師教育課程教師占專任教師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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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具有高級職稱教師占專任教師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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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具有碩博士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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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兼職教師占教師教育課程教師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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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條件 |
11 |
教學日常運行支出占生均撥款總額與學費收入之和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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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生均教學日常運行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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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生均教育實踐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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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生均教育類紙質圖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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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微格教學、語言技能、書寫技能、實驗教學、藝術教育實訓室等教學設施(保育實踐、實驗教學、教學技能訓練、藝術技能訓練等教學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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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專業基本數據”的統計口徑同教育部《師範類專業認證标準(第一級)》;各相關數據一般為當年10月最新數據,應與本校上報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學評估中心的當年度第一級認證監測指标的數據一緻。
以上數據完全屬實,特此承諾。
專業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附件4
專業認證自評報告(分項自評報告)
報告模闆參見《普通高等學校師範類專業認證自評報告撰寫指導書》,請至“普通高等學校師範類專業認證管理信息系統” (網址http://tea.heec.edu.cn/welcome/SCTrunkTemplate.htm)下載最新版本。
在具體填報過程中,請特别留意江蘇省專業認證标準不同于國家标準的指标。
抄送:潘漫副廳長、顧月華副廳長,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
江蘇省教育評估院辦公室 2021年9月13日印發